会议侧记|分论坛二:反恐、去极端化与媒体责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2发布时间:2022-08-11浏览次数:25

 20211013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与边疆治理研究院承办的第四届反恐、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国际研讨会在广州召开。下午,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赖凯声主持分论坛——反恐、去极端化与媒体责任,来自中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的20余位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媒体在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方面的责任进行了深入探讨。

马来西亚外交部东南亚反恐研究中心研究宣传部主任阿斯鲁尔·丹尼尔·阿哈穆德:联合多方攸关力量是新型有效的反恐手段


在对抗暴力极端主义、解决助长恐怖主义蔓延方面,他认为,预防性的条例、联合国组织和一系列的预防行动计划,以及解决暴力极端主义的驱动因素都是必要性手段。此外他提到,合作不能仅停留在国家行为者层面,非国家行为者也应参与进来,从而有效消除导致极端化和暴力极端主义的因素。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赵永华:社交媒体时代的信息战:被计算的国际假新闻



她认为,以计算宣传为特征的国际假新闻是当下中国面临的新课题,中国面对的国际舆论环境变得更加复杂。中国在提倡全球治理框架下协同共治的同时需结合本国情况、利用技术手段开展防御和部署,并加强计算宣传中涉华舆论的研究,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

人民网高级撰稿人湖长明:在“后真相”时代中国经验能够助推世界打击恐怖主义



他表示,西方媒体对中国不平衡、不真实的报道,例如拘留所和强迫劳动营等故事的建构,影响了人们对中国的理解。众多事实证明,新疆是一个安全、和平、繁荣的地方。他认为,新疆采取的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措施,如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教育和工作的机会等做法,为国际反恐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各国应该拒绝意识形态的偏见和双重标准,学习中国的经验做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阴建峰:后“伊斯兰国”时代极端主义犯罪概念辨析



他认为,在“伊斯兰国”时代进行刑法规制的起点在于极端主义犯罪的概念辨析。应采用立体式系统界定法,通过探析极端主义犯罪和其他与之在学理、立法和法律适用中容易混淆的概念之间的关系,界定极端主义犯罪在后“伊斯兰国”时代的概念。在此基础上,要对极端主义犯罪在后“伊斯兰国”时代发生的转变、呈现的特征等犯罪形势予以总结梳理,对其各种犯罪类型进行归纳,通过内涵探析为此类犯罪在刑事一体化下的有效治理铺垫现实论域。

斯里兰卡港务局高级经理、《Lanka Courier》杂志总编及专栏作家尼兰塔·依兰噶穆瓦:斯里兰卡的反恐经验



他介绍了斯里兰卡经历的一系列武装冲突带来的挑战以及近年来的重建工作,并提到某些势力仍大力地歪曲事实真相,曲解斯里兰卡的人道救援行动。

复旦大学南亚研究中心主任张家栋:认识恐怖主义问题中的定义和根源问题 

 


他表示,在公共舆论领域存在对恐怖主义不同概念理解不充分、对恐怖主义行为与根源之间关系认识不明确的问题,因此,要提高对恐怖主义问题的认识水平,就要明确相关定义,理解恐怖主义行为与根源之间的关联与差异。

俄罗斯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信息科学分析中心研究员加法罗夫·奥尔汉·埃尔汉诺维奇: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我们如何应对新的挑战和威胁?



他认为,应对恐怖主义,各国政府应遵循《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尊重每个国家根据本国国情使用的反恐和去极端化方法,并提到安全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是反恐斗争的关键。他强调,不能依靠武力解决问题,而应该通过提升国家治理、反腐倡廉、优先发展经济、关注年轻一代等措施应对新的恐怖主义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西南边疆研究室副主任吕文利:国际反恐宣传与媒体责任



他表示,媒体报道在反恐斗争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媒体在反恐宣传中应坚持真实性原则,准确全面报道有关事件;坚持底线原则,避免成为恐怖主义的传播工具;坚持公平原则,客观公正报道各国的反恐行动;坚持价值中立原则,保持媒体公信力。

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研究员库林采夫·尤里·维克多维奇:打击中国和中亚地区的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他主要讨论了中国和中亚地区在政治层面上打击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的内容,并将重心放在中俄合作以及中国在确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安全方面的政策。

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姬德强:社交网络、舆论极化与媒体责任—一一个平台研究的视野



他表示,以反馈式算法为技术内核,参与式文化为行为表征的社交网络正在生产遍布全球的极化舆论回声室,形成了集中化的舆论圈层,并给主流信息传播秩序带来挑战。他提出,面对这一挑战,建制化媒体需要夯实信源权威,提升事实核查和阐释供给能力,尤其是通过符合平台内容孵化规律的方式,推动虚拟空间传播秩序的再造。

印度尼西亚大学国际关系系讲师阿里·阿卜杜拉·维比斯诺:反恐中人权实践的战略困境概述



谈及如何在反恐中落实人权保障,他认为,常用手段是采取武力和法律措施,同时注重对信息传播的把控。

新疆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麦丽哈巴·奥兰:《反恐形势国别报告》中的“人权”谎言



她指出,在美国国务院自1997年起发布的20份涉华《反恐形势国别报告》中,“人权”并不是受恐怖主义袭击威胁的广大维吾尔族民众的人权,也不是维吾尔族群所在地区的其它族群的人权,更不是因恐怖袭击造成惨重生命财产损失的受害者的人权。美国真正“关切”的是实施恐袭的恐怖分子、谋划恐袭的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所谓的“人权”。

新华社高级撰稿人欧阳德: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国际反恐合作

他表示,基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中国和俄罗斯在反恐领域进行了务实合作。合作包括通过执法和军事活动打击恐怖主义,以及通过促进发展权、就业权和受教育权等措施应对恐怖主义威胁。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研究员靳晓哲:美国涉疆人权话语虚幻性的逻辑解构及应对



他认为,从逻辑上看,美国涉疆人权话语的国际传播,是利用了西方民众对中国新疆的知识匮乏以及历史记忆中的情感因素,并在二者之间建立虚假关联,本质上是深植于对“西方民主制度”的极端迷恋,同时也是美式东方主义认知偏见的当代体现。基于此他提出,我国应主动揭露美国涉疆人权话语强权政治、霸权主义的属性,有效区分国际社会中的话语偏好与话语偏见,并加强国际智库与媒体力量的建设,以降低国际社会对新疆知识的不确定度。

中国日报高级撰稿人许经麟:提高能力,改善生活,实现安全稳定

他通过分享自身在新疆采访的经历,介绍了新疆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措施,并表示新疆的经验为世界提供了去贫斗争的最佳途径。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助理教授苏岩:“后真相时代”中国媒体的挑战与责任



他表示,由于社交媒体独特的议程蕴蓄模式和信息传播结构,不同的社会族群越发难以围绕一个事实真相形成共识,甚至导致了更大的分化撕裂。基于此,权威机构和专业人士探知事实真相、凝聚共识的力量受到挑战和解构,也给我国主流媒体在传播效果方面带来挑战,这种严峻的媒介格局值得反思。

上海市美国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赵舒婷:人人都是反恐宣传员:社交媒体时代的反恐策略



她认为,限制恐怖主义的媒体影响力,运用媒介传播手段瓦解恐怖主义言论的吸引力应是当前反恐工作的重心。她提出媒体应通过议程设置,呼吁国际社会早日就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立法达成一致,遏制社交媒体上暴恐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媒体在制作反恐视频和图文内容时,应适应社交媒体传播碎片化特征,吸引活跃的社交媒体用户进行二次创作和二次传播,形成人人都是反恐信息创作者和传播者的舆论态势,削弱恐怖主义的影响力。

中国外文局高级撰稿人卡佳:俄文《中国》杂志报道里的人权保障

她通过引用《“鸡司令”的梦想》《电商在扶贫方面所起到的作用》两个电商扶贫的事例,介绍了《中国》俄文杂志报道中国政府在人权保障工作方面的内容。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刘佳炜:种族歧视、警察暴力执法是美国无法无视却正在被忽视的社会问题  



她表示,美国忽视自身存在的种族歧视问题,打着“民主”的旗号干涉他国内政,指责中国在新疆问题上“践踏人权”,是一种双标行为。她表示,面对这样的舆论环境,增强媒体传播力是新闻传播学科的重要研究议题,要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从社会现实中寻找论点论据,有理有论有据,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让中国的声音传得更广更远。她认为这也是作为科研人员从专业角度出发服务、贡献社会与国家的责任。

会议最后,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传播与边疆治理研究院院长郑亮进行学术总结。



他表示,打击恐怖主义,维护人权事业的脚步不会停止。此次会议也将鼓舞更多志同道合的友人加入国际反恐反极端事业的阵营,持续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直至取得最终胜利。


编辑 | 黄  鹰  李宛青

初审 | 高同同

终审 | 郑  亮